我覺得文章最難寫的地方,不是沒有東西可以寫,而是要判斷:什麼可以寫,什麼不可以寫。
因為有些事情一旦寫出來,可能會影響到某些人。
如果這些內容會傷害別人的名聲,或者牽涉到一些我到現在都還不了解的事情,那也許我不應該說。
可是今天,我決定把它寫下來。
因為我抽到了這一題,而且我終於有機會,把一些藏了很久的事情說出來。
小時候,我不是移民到美國嗎?很多人可能會以為,移民到美國的小孩都來自有錢家庭,甚至是所謂的富二代,每天都可以隨便花錢。
其實不是這樣。
至少對我來說,完全不是。
我小時候幾乎沒有自己的錢。一個禮拜可能只有一、兩塊美金。以那個年代來說,這筆錢不算少;可是對一個念國中的孩子而言,根本不夠用。
我們家算是小康家庭,父母不是沒有錢,只是那些錢的支配權不在我身上。那時候陪我住在美國的是媽媽,所以我需要用錢時,總要先開口問她。
至於為什麼會去美國,家裡曾經有人這樣說:
「小孩子很想去洛杉磯念書,所以我們就讓他去吧。」
但其實不是這樣。
那個年紀的我,根本不知道美國在哪裡,也不知道哪裡比較適合我。我只記得,在真正搬去美國前一年,我們曾經去過夏威夷。
那趟旅程裡,我認識了一位年紀比我大的女生。她其實也沒有大我很多,可能只是高中生,但我一直叫她姐姐。
我的英文名字 Johnny,就是她幫我取的。
這個名字我一直用到三十歲,後來才改成 Josh。
美國人對名字有一些刻板印象。有人會把 John 想像成一個有點胖、整天待在家裡、沒有什麼成就的人。也有老師會把 Johnny 叫成 Seanny。
不過,這個名字其實跟我的受洗名字一樣,都是 John,也就是若望。
後來我改叫 Josh,是因為我喜歡 Josh Groban 的聲音。我覺得 Josh 聽起來很酷,也聽起來比較聰明。
我好像又偏題了。
回到今天的題目。
我最窮的時候,應該是十四歲、離家出走的那一年。
那時候,我每天拿著學校提供的午餐券吃飯。照理說,只有低收入家庭才能申請這種補助,但我們家並沒有窮到那個程度。只是當時的我,確實沒有其他可以使用的錢。
我一個月能花的錢,大概不到十塊美金。
那時候,我參加了德國社。我的德文明明很差,社團老師卻不知道為什麼,堅持要我當社長。
有一次社團活動,我們要去 Big Bear Lake,在小木屋裡住三天,讓大家培養感情。
除了靠洗車賺來的錢之外,我們還要再繳一百多塊美金,支付餐費、住宿、交通,以及老師的費用。
我當時存的錢根本不夠,媽媽也不願意替我付這筆費用。
於是,我偷拿了她準備繳電信費的一百多塊美金,拿去支付社團活動的費用。
後來事情當然被發現了。
媽媽知道以後,狠狠地罵了我一頓。家裡也因此爆發了一場很大的衝突。
那天我心情非常糟。
回到房間後,我把能找到的藥物全部吞了下去。接著,我拿出小時候累積的照片,一張一張看著,一邊大哭,一邊把照片撕掉。
相簿被我撕得亂七八糟。過了一會兒,我開始口吐白沫。
幸好那天學姐發現我的狀況不對,找了學長一起來到家裡,才把我送去急救,從危險裡救了回來。
也是從那一天開始,我離開了家。
那時候我還沒有綠卡,是未成年人,也不能合法工作,更沒有錢在外面租房子。
幸好學長、學姐,還有一位台灣籍的數學老師願意幫忙。他們湊了一筆錢,先讓我有地方住,也替我安排了一份工作。
那是一份私下領薪的工作。我的薪水大概只有六百多塊美金,而房租就要四百多塊,所以每個月剩下來的錢並不多。
從那時候開始,我學會了怎麼省錢,怎麼想辦法讓自己撐下去。
那段時間,我幾乎每天都吃吐司。有時候甚至連吐司也沒有,只能想辦法挨過去。
那應該是我人生中最窮的時候。
這些事情,我小時候沒有說出口。
我為什麼要離家,也沒有告訴別人,那些藥吞下去的時候,我心裡到底有多絕望。
很多年以後,我才有辦法把它們一件一件寫下來。不是因為那些事情已經不痛了,而是因為我終於可以用現在的自己,回頭抱住那個十四歲的孩子。
他曾經以為自己什麼都沒有。
但現在的我知道,他其實一直都值得被救,也值得活下來。
可是奇怪的是,那段日子裡,我又感到某種以前沒有過的自由。
我第一次離開父母,也第一次必須自己決定怎麼生活。那不是一段輕鬆的日子,甚至有很多時候,我根本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。
但至少,我不再只是按照別人安排好的方式活著。
現在回頭看,我不會說那段日子是好的,也不會把它寫成一段浪漫的成長故事。十四歲的孩子,本來不應該一個人承受那些事情。
我只是知道,那時候的我已經走到了一個覺得「再也沒有別的方法了」的位置。
而我很幸運,身邊剛好有人伸手把我拉了回來。
所以,這篇文章不只是關於「我最窮的時候」,也是關於我曾經差一點失去自己的那一年。
錢很少,房子很小,吃的東西也很簡單;可是那一年,我第一次知道,活下來不是一句口號,而是每天都要重新做一次的選擇。
後來我慢慢明白,自由不一定代表離開所有人,也不代表什麼都要一個人承擔。
真正的自由,是我可以選擇留下,也可以選擇離開;可以接受別人的幫助,也可以慢慢學會照顧自己。
那一年,我沒有變得很勇敢。
我只是走過了一段很黑的路,而現在回頭看,才知道當時那些願意伸手的人,替我保留了繼續活下去的可能。
所以我想把這篇文章留在這裡。
不是為了證明我曾經多麼窮,也不是為了證明我曾經多麼叛逆。
只是想記住:在我以為自己什麼都沒有的時候,其實還是有人願意相信我,願意讓我有地方住,有一口飯吃,也願意把我從懸崖邊拉回來。
而我後來擁有的每一天,都不是理所當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