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初戀,是一個我從小學一路喜歡到國三的女生。
我一直默默地陪在她身邊,卻從來沒有對她說過一句「我喜歡妳」。不是因為我不喜歡,而是因為那時候的我沒有勇氣,也不知道該怎麼把這句話說出口。
小男生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常常會用一些很笨拙的方法引起對方注意。我那時候也一樣。我不懂得聊天,不懂得表達,只知道在她旁邊搗蛋,希望她能看我一眼。
現在回頭看,那些惡作劇其實不太恰當。當年我曾經掀過她的裙子,可能只是幼稚,也可能只是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接近她。她被我捉弄之後,通常只是笑一笑,沒有真的發脾氣。但我現在明白,她沒有生氣,不代表那就是對的事情。
那個女孩叫 Wendy。她的中文名字,我已經記不得了。她長得溫溫靜靜,很像電影裡那種成績很好、個性文靜的女生。她留著齊耳短髮,頭髮直直地垂在臉旁邊,很會念書。下課的時候,她偶爾會和幾個女生聚在一起,大部分時間則是一個人安靜地看書。
我從語言班時期就認識她。那時候的我剛到美國,英文還不太好,她卻願意主動跟我說話,也願意教我一些英文。對我而言,她不只是班上的一個女生,也是我在陌生環境裡最早感受到的善意之一。
五年級下學期,因為父親的關係,我被迫回到台灣念了一年半的學校。那段時間我一直很害怕,怕自己回到美國之後,再也見不到 Wendy。
美國的小學讀到六年級,七年級和八年級就算初中了,升學時通常會換學校。那時候的我根本不知道,回到美國之後,我們還會不會在同一間學校。
幸運的是,我們真的又見面了,而且還被分到同一所學校:Granada Junior High。那一刻我應該很開心,只是年紀太小,不知道該怎麼表現。我只知道,她還在那裡,而我也還能繼續看見她。
進入國中之後,我好像成熟了一點。那個曾經用惡作劇吸引她注意的男孩慢慢不見了。我不再故意捉弄她,而是換一種更安靜的方式陪著她。
我記得自己坐在她左後方隔著兩個座位的地方。上課時,我常常偷偷看著她的背影。那時候美國的公立學校可以穿便服,不用像天主教學校那樣穿制服。她每天穿什麼衣服,我不一定記得,但我記得她坐在前方,記得她翻書時的樣子,也記得陽光落在她頭髮上的顏色。
我沒有做什麼特別的事情。我只是偶爾幫她一點忙,聽她說話,在她需要的時候陪著她。她也願意把心事告訴我,可能只是把我當成一個可靠的朋友,或者一個不會隨便把秘密說出去的人。
現在想起來,我大概很享受那種默默喜歡一個人的感覺。喜歡她,卻不要求她一定要知道;陪著她,卻不期待她一定要回應。那時候的我把這樣的心情當成初戀,安靜、膽小,也有一點孤單。
八年級畢業那天,我還是沒有對她說「我喜歡妳」。後來到了高中分發的時候,她去了另一所高中,而我也去了不同的學校。我們的人生就這樣分開了,沒有告別,也沒有一場正式的結束。
Granada Junior High 的那個夏天很熱。校園裡的樹影被陽光拉得很長,教室裡有冷氣運轉的聲音,走廊上不時傳來學生的笑聲。我那時候以為,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直記得她,卻不知道有些人會在某一天離開你的生活,只留下幾個畫面。
那個曾經在語言班裡主動對我說話、教我英文的女孩,叫 Wendy。
我不知道她現在過得怎麼樣,也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我。她可能早就忘了那個來自台灣、英文不太好的男孩,也可能根本不知道,曾經有一個人默默喜歡了她好多年。
但我會一直記得她的模樣。
不是因為那段感情最後發生了什麼,而是因為在我剛開始認識這個世界、還不懂得如何表達喜歡的時候,她曾經對我伸出手,對我說話,也讓我覺得自己並不孤單。
那就是我的初戀。
它沒有告白,沒有牽手,也沒有真正開始過。但對那個夏天的我來說,已經足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