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42 件可寫的事》|過去兩天,你被困在全世界最嚴重的公路大塞車中。發生了什麼事?

今天突然靈感大發,我把過去的 demo 塞到 Suno 寫了兩首歌,然後又寫了這篇文章。

說到塞車這件事,在我二十二歲以前,根本是習以為常。

每天從家裡出發,都一定要多抓至少半個小時,然後開上 10 號州際公路,也就是 I-10,這樣到學校才不會遲到。有時候甚至會塞上四十五分鐘到一個小時,車子只能用時速十公里慢慢地爬。那個時候的我住在 West Covina,然後要開車到 Pomona 的 Cal Poly。

我不知道洛杉磯到底住了多少人,但是會走 I-10 的人實在太多了。

但如果我被困在全世界最嚴重的公路大塞車裡,而且一困就是兩天,我猜應該是停電了。大停電讓地面道路的紅綠燈全部失去作用,交流道口擠成一團,車流一路回堵到高速公路上。接著可能又發生幾場車禍,於是前面的車過不去,後面的車也下不來。

整條公路就這麼停住了。

難不成我要跳《La La Land》嗎?

跳舞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遙遠,但好像又很近。我想,如果已經塞了那麼久,我應該會在車上播放自己最喜歡的音樂,然後跟著哼唱。雖然現在的我五音不全,但至少還能哼上幾句。

如果車子真的停了一個小時,完全沒有移動,我可能會下車站一站,看看前面到底發生了什麼。不過我應該不敢走得太遠,更不會爬到車頂上跳舞。那種事情需要訓練過,而且我的平衡感也不允許。

如果車子真的停了一個小時,完全沒有移動,我可能會下車站一站,看看前面到底發生了什麼。不過我應該不敢走得太遠,更不會爬到車頂上跳舞。那種事情需要訓練過,而且我的平衡感也不允許。

如果剛好塞到 West Covina 的 Barranca Street 交流道,我應該會立刻走路下去,因為交流道旁邊就是 In-N-Out Burgera,也就是我以前住過的地方。

我覺得,塞車的時候,應該剛好有夕陽吧。

夕陽慢慢落下。

車子沿著 I-10 往東爬。

Spotify 播著 Billy Joel 的歌。

買到了  In-N-Out Burger,買了一個 Double-Double 和一份 Animal Style Fries。

然後坐在車裡,一邊望著夕陽,一邊大口咬著漢堡。

問題是,一個 Double-Double 撐不了兩天。

到了第二天早上,最嚴重的問題可能已經不是塞車,而是沒有廁所。手機也快沒電了,車上的油不能一直燒,Billy Joel 的歌單大概也已經播放了三遍。

慢慢地,大家開始打開後車廂,把車上的餅乾、水、衛生紙和行動電源拿出來。隔壁車的小孩一直哭,前面的車有人帶著狗下來散步,後面那臺車的駕駛則開始跟陌生人聊天。

塞到第二天,大概也沒有人在乎誰想插隊了。因為車子根本沒有隊可以插。

到了下午,前面的車忽然動了一下。

只有一個車身的距離。

所有人立刻跑回自己的車上,發動引擎,彷彿整條高速公路終於重新活了過來。結果前進不到十公尺,又停住了。

這個時候,我應該會學范逸臣在電影裡的第一句話:

「操你媽的臺北!」

哦,不是。

是「操你媽的洛杉磯!」

以前我總覺得,塞車是在浪費人生。可是如果真的被困在 I-10 兩天,我大概會發現,人生並沒有因此停下來。

唱歌、吃漢堡、跟陌生人借行動電源、望著夕陽,這些也都算是生活。

只是那兩天,我們沒有抵達任何地方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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