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42 件可以寫的事》|你的初吻
我的初吻,可以分成三個階段。(暗戀,被強迫的,真正的初吻)
第一個階段,是國中時期。
那時候班上有一個女生叫溫蒂,我很喜歡她,一直喜歡到高二。
可是,我始終沒有得到獻出初吻的機會,只換來她的一句:
「你是一個很好的人。」
通常對方說這句話,意思大概就是:你沒有機會了。
我真正的初吻 (糊里糊塗被強迫的),是在一片昏暗之中發生的,而且我根本沒有想到,那會是我的初吻。
那是高三的時候。我的學姐打電話到家裡,說她的 LD 唱盤出了問題。
我很喜歡修這些東西,所以就去了她家,幫她看看那臺 LD 唱盤。
我把唱盤拆開,一顆一顆地拔螺絲,已經開始研究裡面的構造。就在這個時候,我的學姐突然從後面拉住我的兩隻手臂,把我拉到床上。
這位學姐,就是曾經幫助我找到方向、也幫我找到工作的那個人。
接下來,她脫掉了衣服,開始吻我。
至於後來發生了什麼事,你應該知道。
整個過程,我都是在糊裡糊塗和慌亂之中度過的。現在回頭看,我甚至會開玩笑問自己:
「這算不算是被學姐強吻了?」
不過,如果當時沒有得到同意,或是我真的感到被迫,那就不只是玩笑而已。
接下來的一個月,我們還一起去了拉斯維加斯。
我們像《鐵達尼號》裡的傑克和蘿絲一樣,在車上車震。
車子真的好熱。
在車震的過程中,真的會出現電影裡那種畫面。車窗上凝結了水氣,學姐的手印就這樣留在玻璃上。
那趟旅行,我是跟著媽媽和學姐一起去的,所以我們也只能在車上。
整趟旅程大概發生了七、八次。
不過,我們只交往了一個月。分手兩個禮拜後,我就聽到她要訂婚的消息。
好突然。
這麼想起來,我覺得自己好像一枚棋子。因為有個男生一直纏著她,所以她利用我,讓那個男生死心。
不過,我好像也沒有真的損失什麼。
只是當時那個純情的我,確實很傷心。
好,這是我公認的初吻。
我的第一個男朋友,則是在我高三升大一的那段時間出現的。
那時候新生訓練要選擇課外活動,也就是參加社團。我選了 LGBT 社團。那個年代,我們就是這樣稱呼它。
在社團說明會的那個下午,我看見第一個男朋友 Jeff。
他咚咚咚咚地跑到我面前,給了我他的 BB Call 號碼。
他可能以為,以我的個性,我會主動回撥給他。
可是我完全沒有自信,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把電話留給我。
那時候的我很害怕被拒絕,也根本不了解戀愛是什麼。
一個禮拜後,他主動用 BB Call 找我,我才回了電話。
接著,我們有了第一次晚餐,也有了第二次約會。
就在第二次約會的時候,我獻出了另一個 初.吻.
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承認,那就是我的初吻。
你知道嗎?真正會接吻的人,接吻帶來的高潮,有時候比做愛還強烈。
我只記得 Jeff 的吻功非常厲害。剛開始,我只能跟著他的節奏,慢慢回應他的吻。
細節就不說了,太限制級。
我們可以接吻一個多小時,卻完全不碰對方的身體,只是享受接吻本身的快感。
我們和平分手,在一起五年,將近五年的時間幾乎住在一起。
最後,我為了追求成為明星的夢想,回到了臺灣;他則去了紐約工作。
他曾經回臺灣找過我一次,我們在 Funky 碰面。
沒過多久,就發生了 911 事件。
他的辦公室就在雙子星大樓附近,所以也受到波及。
只是我們過了一個多月,才真正收到他過世的消息。
那段時間,我一直聯絡身邊認識他的朋友,不斷詢問,不斷等待,直到一個多月後,才終於確定他已經離開了。
這就是我的公認的初吻。
它很深情,也很難過,但到現在,仍然是一段美好的回憶。
至於第一個初吻,它發生得很突然,甚至有一點荒唐。
第二個初吻,卻讓我第一次明白,接吻可以是一件很溫柔、很深情的事情。
兩個初吻都是真的。
一個留在昏暗的房間裡,一個留在年輕時的愛情裡。
而我到現在,還記得它們。